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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恐怖吧!!從82年4月6日到99年4月6日.我們的"愛"已經滿17年了耶~~~

要不是有2/3的時間我們都處於聚少離多的狀態下.我想我們的關係應該不會維持那麼久.因為"相愛容易相處難"這句話是真的!!!!我知道我愛他.可是我可能用不對(或是對方不要)的方是愛他.結果是付出的那一方很委屈.接收的這一方很無奈.其實我們現在也還是這樣(偶爾啦!)有時候真的覺得很生氣.到底要怎麼作才能討對方歡心???

不過.劉先生都說我都是3分鐘熱度.現在想想而已.久了又故態復萌.雖然我無法反駁他的話.但是至少我現在還有心要討他歡心.哪天我不想做了.或是他也懶得包容了.也許就是大家說再見的時候了

上個禮拜.從貴婦奈奈的部落格中.看到這篇你敢說真話??

 文中最後一段.奈奈提到一部片子"桃色交易"的劇情簡介.其中一段台詞讓我感觸好深"相愛得人會記住對方做過的一切.好的壞的都很深刻.能夠繼續相愛並一起生活下去的原因.不是去遺忘曾經發生過的一切(forget).而是原諒(forgive)"

對啊!!!我從來不曾忘記劉先生所做過的每一件事.所以到現在我還記得他曾經喜歡過哪個學姊.他追別科系女同學所用的招式.外校女生倒追他....這些陳年舊事.還有他曾經作的一些讓我哭得唏哩嘩啦的蠢事.都是因為原諒而不是遺忘!!!

而且夫妻(男女朋友)相處本來就會有摩擦.端看我們自己要不要繼續生活(容忍/原諒/改善)下去.能夠繼續相愛並一起生活下去真的要非常努力.而且是雙方共同的課題.不是單方面付出就可以了.后~~說到這裡.我就不得不感謝我們家劉先生了.因為從同居到婚後的這些年來都是劉先生在作"原諒"這件事(不知道是他爆點太低.還是我爆點太高).要不是他的容忍.我想我現在也不能在這裡大放厥詞.

不過我有逼他.以後如果我們離婚了.不管是他有沒有再娶.外遇對象一定要是我.哈哈!!!!祝劉先生周年淪陷快樂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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