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天中有一天要回台中考駕照.還得把工作的事擠在剩下的2個上班日完
成.SO......
Q:對方做過最讓自己感動的 3 件事情
A:1.一開始劉阿母(他媽媽)反對我們交往.反對的理由是我不夠高又不夠漂
亮.但是我們家老爺卻很堅決和我在一起.他說"外表對我來說不重要"乍聽
之下會覺得很XX(我又沒多醜).其實他是很維護我的.
2.有一次我住院開刀.他全程陪伴照顧.還得忍受在手術房外等待的煎熬.雖
然我的病房還蠻豪華的(有27吋液晶電視ㄡ).但是看護睡覺的躺椅很小.他
得把他180公分的龐大身軀擠進小小的椅子.但是他都沒有抱怨(因為當我在
換葯時.和看他吃美食流口水時.可以稍稍彌補他的不滿)
3.他終於點頭同意"我們結婚吧!!"
Q:做過讓對方感動的 3 件事情
A:1.他專五那年的中秋節大家都放假返鄉過節.只有他留在宿舍讀書(考二技).
我提早一天回學校.並帶了一盒蛋黃酥給他.(他說我在蛋黃酥裡下藥.讓他懷
念至今)
2.分手那年的暑假.他上成功嶺暑訓.他寫了一封信最後寫了一句"好想你".
為 了這句話我頂著30幾度的高溫參加他在成功嶺的懇親會.還得避開劉阿母
3.去年年終到手後.幫他敗了一台D300像機!!
Q:以後想要一起去做的 3 件事情
A:1.每天手牽手去散步(還要帶小毛葛格)
2.蓋一棟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
3.我跳舞.你拍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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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小愛拔拔:
我知道你現在正在為攝影師交代的"家庭作業"傷透腦筋!雖然我先前(約一個月)
有跟你提出類似的要求.那是因為我要定婚紗照的主題.結果當初你是怎麼回我
勒??
我們是有說好大事你決定(要不要結婚).小事我處理(所有關於結婚的應辦事項).
所以為了怕我們日後的婚紗本拿來墊床腳.所以我挑了"飛魚婚紗".這也是你說
OK的喲!
當我收到"指令信"時我真的有小小幸災樂禍.做作業是小事.小事我處理也沒問
題.但是很抱歉這件"小事"必須要你來配合.所以.請你認真完成它(不然我要帶
小愛湄湄離家出走)
你先前問我"為什麼一定要結婚"我的回答好像是"就是覺得一定要結婚麻!"不過
你如果要我一一列出原因.我可以一項一項告訴你
1.結婚可以名正言順瓜分你的財產(前提是你已經成仙了)
2.結婚可以嚇阻那些打著交朋友的名義實際是貪圖你"青春肉體"的女人
3.如果我再惹你生氣.你氣到想分手時一定要我簽名蓋章.(很難------我很難蓋章)
4.已經當了10幾年的小姐了.我想換個抬頭
5.菩薩說以後你會自己開公司.有婚姻關係後我就是"董事長夫人"
6.承上.有道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.我爸媽.弟妹.好友!就靠你"劉董"囉!!
7.你脾氣那麼壞.又沒耐心.這世界除了我應該(一定)找不出第二人想嫁你.捨我其誰啊????
8.你是我和小毛和小愛的大玩具.我們不想讓售給別人
9.我想聽你介紹我的時候用的是"太太"的稱謂
10.因為我愛你!!
你也問過我.結婚後我會不會變.因為你害怕我現在(從你同意結婚至今)的乖巧
是一種手段.騙你結婚的手段.冤枉ㄚ大人!!我發誓.除了身材.樣貌會變之外!其
餘的通通都一樣.雖然我曾經愛工作比愛你多.愛Flameo比愛你多.常常丟你和
二個小傢伙在家....但是我已經很努力改變時間分配問題(不然你也不會同意結
婚)
我相信婚姻生活靠的是經營.即使沒有"結婚"這個儀式.我也會好好經營我們共
同的生活畢竟這只是過程並不是全部.因為"讓我們一直幸福下去"才是我們的
中心目標.不是嗎??
15年來我們互相適應.輪流退讓.為我們之間的相處尋找一個平衡點.我相信你
愛我一定比我愛你多.因為我做的蠢事比你多.謝謝你的包容.我無以回報!
只好以身相許!!!
麗惠2008/6/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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