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跟我們家太皇太后(我媽)稟告我和小愛拔拔要結婚的事!!她應該是最...高興的一個人.

當然啦!女兒跟人同居那麼久.好不容易對方願意娶.怎麼會不高興!!
這次婚禮的花費.我們完全沒有接受家裡的援助.一切都是我和小愛拔拔出錢出力.也因為這樣我們可以省下很多哩哩扣扣的禮俗和開支.我們預計從開始(提親)到結束(蜜月)大概花60萬以內的錢

雖然很多人說結婚會賺錢!但是我並沒有把禮金當成收入.那些錢都只是過手.有些是之前先"借"給別人使用的.有些日後還得"還"給別人.加上我這個年紀才結婚.當初的"債務人"來"還錢"時已經不是孤家寡人.有良心的是攜伴參加.存心挑釁的是一家四口.更沒良心的是連出現都沒出現!!! 所以禮金不可以當成收入!!

我阿娘也體恤我們自己花錢辦婚禮.加上我威脅恐嚇之下.對於男方也沒有要求.所以我們結婚時女方親戚請的也不多(8桌).如果按照之前叔叔伯伯的請法.我想20桌應該跑不掉.酸然阿娘說當天的桌錢她要付.不過我和老公決定還是要還給阿娘.畢竟結婚真的是我們自己的事..

好啦!!來說說我阿娘可愛的事蹟吧
一.之前跟她說不要準備金飾給我們.有一次她正準備去金飾店採購時被我妹檔下來.回來後被我教訓一頓. 我說"現在金飾那麼貴.買了不划算!平常我也沒在穿金戴銀的.你買來後我還要找地方放很麻煩A"

二.下個月母親節.我們本來要來個二天一夜的郊遊活動.結果被我媽否決掉.她說"留一點錢給你買新衣服.總不能嫁到人家家裡還穿之前的衣服吧!"唉喲!!阿娘你也想太多.我過門當天回到家都是晚上.我公婆不會想看媳婦穿睡衣.隔天回門我是回娘家.第三天我已經搭飛機出國蜜月.蜜月結束後我都銷假上班.再回公婆家也已經是一個月的事!衣服欣就已經不是問題.

所以我說我阿娘真是可愛到不行.因為我是一個這個也不要那個也不要的新娘!!我只希望當天來參加我們結婚喜宴的賓客(包含雙方家長)都能高高興興的給我們祝福.禮金不是重點.開心最....重要!!

還有當天每個人都要稱讚我"很漂亮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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